代森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574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574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4-02
有效期至
2011-04-02
农药名称
代森铵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代森铵amobam4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78-100毫升/亩喷雾
黄瓜霜霉病56-10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宜在(1)黄瓜霜霉病发病初期施药,茎叶均匀喷雾。 (2)水稻稻瘟病发病初期施药,均匀喷雾。2.喷雾用稀释倍数少于1000倍时,对豆类作物易发生药害,尤其是高温情况下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有机硫类杀菌剂,宜在黄瓜霜霉病和水稻稻瘟病发生初期施用。
注意事项
1. 产品在黄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2次;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2次;2. 本品为有机硫类杀菌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3. 本品遇热易分解,不可与呈酸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不宜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铜制剂等混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重者为头痛、头晕、血压下降、抽搐等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代森铵中毒,可以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