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上述害虫卵盛孵期或幼虫高峰期施药,注意均匀喷雾。2.本品对棉花、烟草、马铃薯和某些豆类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作物病害发生较重时,可适当加大剂量,或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4.避免在强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
产品性能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农药与沙蚕毒素类农药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并有一定的熏蒸作用。主要用于水稻二化螟、三化螟、稻纵卷叶螟和稻飞虱的防治。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 2.避开蜜蜂、鸟、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3.本品不能与强酸或碱性农药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不饮食,不抽烟。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喷洒本剂。 5.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 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6.可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发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表现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对眼睛有轻度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立即引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以杀虫单中毒为主,可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