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稻飞虱发生为害高峰期施药防治,注意喷雾均匀透彻,虫害严重时,可连续施药2-3次,用药间隔期7-10天为宜。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氨基甲酸类杀虫剂,对昆虫具有触杀作用,并具有一定的胃毒、熏蒸和杀卵作用。其毒理机制抑制昆虫体内胆碱酯酶。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2.对人、畜毒性较低,但在鱼场附近使用时要小心。对蜜蜂杀伤力强,避开作物花期施药。禁止在河塘或其他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10天,要避免使用敌稗。4.不可与碱性物质或农药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注意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脸等皮肤裸露处。6. 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若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若误服或不慎中毒,应立即送附近医院抢救,可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易燃、有毒,须远离火源热源,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和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得与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