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甲维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412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412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3-17
有效期至
2011-03-17
农药名称
高氯·甲维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emamectin benzoate0.3%
高效氯氰菊酯beta-cypermethrin3.7%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15-2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宜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时施用。每造菜宜连续喷施不要超过两次,施药间隔5-7天左右。注意均匀喷雾,包括叶背、花等部位。不宜在高温和强阳光下喷药,上午10点以前和下午5点以后施药效果更佳。大风天气请勿施药,喷药后4小时内降雨要重喷。
产品性能
本品以胃毒作用为主,兼具触杀作用,对植物表面有较强的渗透性,药效快,适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
注意事项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2、忌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本品对眼睛呈轻度至中度刺激,施药时需戴口罩,穿长衣长裤,并保护好眼睛,如药液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用生理盐水冲洗5分钟。4、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本品对鱼和家蚕剧毒,对蜜蜂高毒,禁止在养蜂、养蚕和养鱼场所用药,施药时须避开作物花期,施药器械和废旧容器的清洗,以及残剩药剂的处理切不可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中毒表现为头痛、恶心、瞳孔放大、抽搐、昏迷等症状。中毒应送往医院对症治疗,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