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胺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360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360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3-13
有效期至
2011-03-13
农药名称
氯胺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氯胺磷chloramine phosphorus92%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一种毒性低、高效、广谱的新一代有机磷杀虫剂,对害虫具有内吸、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持效期较长。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本品有毒,开启过程中请佩戴防毒面具。2.本品对禽畜有危害,应避免污染饲料、粮食、水源等。3.本品在碱介质中易分解,不宜与碱性物质混放。4.生产过程中工作人员应佩戴防毒面具及手套,穿工作服,如若泄露,请及时清扫,按规定处置收集的物料。如药溅到身上,立即用水冲洗。工作后请及时按要求清理污染衣物,并洗澡。5.使用后的包装容器应妥善处理或销毁。6.本品制作制剂时不可用水作为主要配料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烦躁、震颤、呆卧、鼻出血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可按有机磷中毒急救方法解救,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环境中。 本品有毒,装卸、运输时请遵守农药管理规定,需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和专用车辆运输,确保不损坏、不泄露,防止高温、雨淋。本品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物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