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甲霜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341中等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341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3-13
有效期至
2011-03-13
农药名称
精甲霜灵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精甲霜灵metalaxyl-M90%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是内吸传导型杀菌剂,具有保护、治疗和铲除作用。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和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开启包装时,应戴好手套、口罩,穿好防护服,用完的包装不要随便丢弃,应统一回收保管,统一销毁。[2]加工本品时要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严禁在操作过程中抽烟、喝水、吃东西工作后要用肥皂洗手、洗脸。[3]万一着火,可用灭火器灭火;发生遗洒,应立即清扫干净,并将垃圾统一回收,统一销毁。[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用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视力模糊、呼吸困难等。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药。把病人从危险区域移到通风良好或有新鲜空气的地方,并注意不受凉。万一中毒,立即送往医院急救。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避日照、雨淋。加锁保存,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可同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