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单·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330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330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3-13
有效期至
2011-03-13
农药名称
杀单·毒死蜱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5%
杀虫单monosultap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150-20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掌握在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至2龄幼虫高峰期间用药防治,按亩水50-70公斤均匀透彻喷雾。2.本品对棉花、烟草易生产药害,对大豆、四季豆、马铃薯等也较敏感,使用时应注意。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由毒死蜱、杀虫单与适宜润湿剂、扩散剂及其他助剂填料科学加工配制而成的杀虫剂,是一种由沙蚕毒素类杀虫剂与有机磷杀虫剂混配制剂,具有较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兼有一定薰蒸作用,可有效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 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3. 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物有一定毒性,使用时应避免污染水源和鱼塘。4.本品对蚕有高毒,使用时应避免污染桑园。5.本品对蜜蜂有一定毒性,为保护蜜蜂,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6. 本品属中等毒性药剂,配药和施药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以免药剂污染手、眼睛及皮肤。7. 使用时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规程》。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为沙蚕毒素类杀虫剂与有机磷杀虫剂的配混制剂,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等。若药剂溅入皮肤,可用大量清水冲干净;若溅及眼睛,应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严重者请医生用碱性液体洗涤;若因本制剂中毒或误服,可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贮运时必须严防潮湿和日晒,并保持通风。2. 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等混放,并置于阴凉干燥处。3. 贮存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并密封保存。4.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