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317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317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3-13
有效期至
2010-03-13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8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48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韭菜根蛆200-250毫升/亩灌根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是毒死蜱原药与乳化剂及溶剂复配而成的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对害虫有触杀、胃毒作用,持效期较长,对光、热稳定。防治韭菜根蛆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避免与碱性物质混配。2.本商品对鱼类有毒,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3.清洗喷药器械或弃置废料时,切忌污染水源。4.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安全间隔期7天。5.施药时要禁止吸烟和进食,工作后及时用肥皂清洗手、脸及身体裸露部位,孕妇及儿童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治疗:本剂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不慎进入眼睛,请立即用清水清洗不少于15分钟;不慎接触皮肤,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清洗。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药剂应贮存在干燥阴凉及儿童触达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