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磺胺草醚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285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285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3-11
有效期至
2011-03-11
农药名称
氟磺胺草醚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磺胺草醚fomesafen25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100-12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若误服应立即催吐,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