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41%)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261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261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3-11
有效期至
2011-03-11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玉米田一年生杂草122-268毫升/亩定向喷雾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剂是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
注意事项
1、一般杂草喷药后5-7天开始见效。2、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3、天气干燥,杂草萎蔫,请酌情增加用量。4、施药后3-4小时内下雨,药效可能会降低。5、避免药液喷到或飘移到邻近作物,以免发生药害。6、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7、具体施药时,需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技术规程并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眼睛时、应用大量清水冲洗;2、不慎误吸或误服时,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保存。勿与食品、食具、饲料、饮料、种子同贮同运。2、避免儿童和畜、禽接触并加锁保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