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氟吡甲禾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134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134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3-10
有效期至
2010-03-10
农药名称
高效氟吡甲禾灵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8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高效氟吡甲禾灵haloxyfop-P-methyl108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夏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25-30毫升/亩茎叶喷雾
春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0-35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作物 防治对象 制剂用药量 夏大豆田 375-450毫升/公顷 , 25-30毫升/亩;春大豆田 450-525毫升/公顷 ,30-35毫升/亩。1.本品应在大豆出苗后,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进行茎叶均匀喷雾;对阔叶草和莎草无效。 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苯氧羧酸类除草剂。为苗后选择性除草剂,能有效防治大豆田的一年生禾本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2.在有单子叶和双子叶杂草混生地块,应与相应的除草剂混用。 3.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无全身中毒报道。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不能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