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氟虫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977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977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3-06
有效期至
2011-03-06
农药名称
阿维·氟虫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0.5%
氟虫脲flufenoxuron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树红蜘蛛1000-15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柑桔红蜘蛛若螨盛发期,发生密度达到当地防治阈值时施用,以稀释1000-1500倍液为宜,采用常规喷雾法,将药液均匀喷布于柑桔叶片正反面。2.施用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他作物上。3. 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天气,请勿施药。4. 本品稀释后不宜放置过久,应现配现用。
产品性能
本品为生物杀虫制剂,主要是干扰害虫神经系统生理活动,刺激释放r-氨基丁酸,害螨接触药剂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能够有效防治柑桔红蜘蛛。
注意事项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不宜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施药要较一般杀虫剂提前三天左右。4.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避免花期用药,远离水产养殖区、蜂群、蚕室和桑园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例如:穿戴防护服、佩戴手套与口罩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与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抽搐、痉挛、呼吸困难、口吐白沫、昏迷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不慎吸入:应迅速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就医。误食:携带本标签立即就医。 [1]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