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枯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903微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903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3-04
有效期至
2011-03-04
农药名称
叶枯唑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叶枯唑bismerthiazol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白叶枯病100-125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防治水稻白叶枯病,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每季可喷施2次,施药间隔期7-10天。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主要用于防治植物细菌性病害。内吸性较强,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能较好防治水稻白叶枯病。
注意事项
1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立即洗手、脸等裸露部位。3 不能长期单一使用,应与其它杀菌剂轮换使用。4 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不能与铜汞制剂混用。5 本品不宜做毒土使用,最好用弥雾和喷雾方式施药。
中毒急救措施
1 本品为微毒杀菌剂,无全身中毒报道,按常规使用不会产生中毒。2 如中毒请到医院对症治疗,误食立即催吐、洗胃。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