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虫苯甲酰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811微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811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2-29
有效期至
2011-02-28
农药名称
氯虫苯甲酰胺
毒性
登记证持有人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氯虫苯甲酰胺chlorantraniliprole3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苹果树桃小食心虫7000-10000倍液喷雾
苹果树金纹细蛾17500-250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施用时期:蛾量急剧上升时,即刻使用本产品。提前1-2天使用,效果更好。使用方法:茎叶均匀喷雾,保证足够喷液量(常规亩用水量200公斤)。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酰胺类新型内吸杀虫剂,具有独特的作用机理,胃毒为主,兼具触杀。可防治鳞翅目害虫,害虫摄入后数分钟内即停止取食。使用方便,正常使用时,对鱼、虾及哺乳动物没有不良影响。
注意事项
药液不要污染饮用水源。对家蚕剧毒,高风险性。采桑期间,避免在桑园及蚕室附近使用;在附近农田使用时,应避免飘移至桑叶上。使用后之空袋可在当地法规容许下焚毁或深埋。安全采收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为避免产生抗性,一季作物,使用本品不得超过2次;且连续使用本品后需轮换使用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内清洗施药用具。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一般不会发生中毒现象。误吸入,如有不适可向医生咨询。皮肤接触,用清水清洗。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还可向医生咨询。误服,如有不适,可请医生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 严防潮湿和日晒, 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和混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 防止由口鼻吸入。避免儿童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