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746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746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2-26
有效期至
2011-02-26
农药名称
氟啶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7%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啶胺fluazinam97%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仅用于加工氟啶胺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和其它场所,常温下为黄色结晶粉末,无可见外来杂质。
注意事项
1、开启包装时,应戴好手套、口罩,穿好防护服,请按箭头所示开启本品;用完的包装不要随便丢弃,应统一回收保管,统一销毁。2、加工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粉。加工车间内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加工工作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万一着火,可用灭火器灭火;发生遗洒,应立即清扫干净,并将垃圾统一回收,统一销毁。4、禁止向河塘等水体中排放废物,避免污染水源。
中毒急救措施
眼睛溅药: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皮肤沾药: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误服: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运输时轻拿轻放。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