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602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602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2-22
有效期至
2010-02-23
农药名称
咪鲜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咪鲜胺prochloraz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恶苗病2000-4000倍液浸种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防治水稻恶苗病,长江流域以南浸种1-2天、黄河流域以北浸种3-5天后用清水催芽。
产品性能
本品属咪唑类杀菌剂。对于子囊菌及半知菌引起的多种作物病害有一定的防效。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引起作用。具有一定的传导性能,可在作物表面传导均匀分布形成致密保护膜,耐雨水冲刷,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健康。
注意事项
1、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防腐保鲜处理应将当天采收的果实,当天用药处理完毕。3、浸果前务必将药剂搅拌均匀,浸果1分钟后捞起晾干。4、本品对鱼有毒,水产养殖区附近禁用,不可污染鱼塘、河道或水沟。5、施药后各种工具要注意清洗,清洗后的污水和药液应妥善处理,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工具,包装物也需要及时回收并妥善处理。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经口中毒低,无中毒报道。中毒急救:对症治疗。误食立即催吐、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