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吡氟禾草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543微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543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2-21
有效期至
2010-02-21
农药名称
精吡氟禾草灵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精吡氟禾草灵fluazifop-P-butyl15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冬油菜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53-67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施药应在杂草3~5叶期进行,若施药过迟,草龄过大,杂草耐药性强,需加大施药量。2.对禾本科作物有害,施药时注意风速、风向,避免药液喷洒和飘移到禾本科作物田中(如水稻、小麦、玉米、高梁等)。3.如施药期间天气干旱,土地过于干燥,应适当加大施药量和药液量。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内吸传导型旱田茎叶处理除草剂。可用于直播和移栽油菜田防除看麦娘、日本看麦娘、野燕麦、稗草、马唐、雀麦、狗尾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注意事项
1.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1次。2.本品对鱼中毒,施药时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 3.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降低药效。4.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工作完毕后应洗澡和洗净污染的衣服。5. 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消化道症状,严重的对肝、肾损伤。若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建议立即催吐、洗胃。忌用温水洗胃。也可用活性炭与轻泻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