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524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524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2-21
有效期至
2011-02-20
农药名称
氟铃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铃脲hexaflumuron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40-75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小菜蛾卵孵化盛期施药。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2、使用时注意喷雾均匀。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属苯甲酰脲类杀虫剂,是几丁质合成抑制剂,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作用,具有杀虫和杀卵活性。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无人体中毒报道。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效解毒剂,如误服应立即催吐,然后送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