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禾啶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395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395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2-20
有效期至
2010-02-21
农药名称
烯禾啶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烯禾啶sethoxydim1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春大豆田禾本科杂草100-12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最好选择无风,空气湿度大条件下进行。2、喷药时应注意防止药雾飘移到临近水稻、小麦、玉米等的禾本科作物上。
产品性能
12.5%烯禾啶乳油为选择性强的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剂,能被禾本科杂草茎叶迅速吸收,并传导到顶端和节间分生组织,使其细胞分裂遭到破坏。由生长点和节间分生组 织开始坏死,受药植株3天后停止生长,7天后新叶褪色或出现花青素色, 2-3周全株枯死。主要用于防除春大豆田禾本科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只能使用一次本剂。2、烯禾啶传导性强,在禾木科杂草2叶至2个分蘖期间均可施药。施药后可播种阔叶作物,但播种禾谷类作物时需在用药后四周,方能种植。3、配制和施用本剂时应配戴好口罩、面罩、胶鞋和手套等劳保用品;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4、切勿将本品或其空容器弃于水田、沼泽、河流和湖泊等水体中。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如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迅速将眼睑翻开并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治疗。2、如不慎误服,立即使其人喝大量的水并催吐,同时保持安静,并立即去医院治疗。3、暂时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避光、干燥、阴凉且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2、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且应远离水源。3、使用后的包装应当集中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