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142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142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1-07
有效期至
2012-01-07
农药名称
啶虫脒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啶虫脒acetamiprid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蚜虫15-2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产品应在蚜虫发生始盛期使用,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季最多使用2次,收获前8日停止使用。2.配制药剂时建议采用二次稀释法,使药剂能充分溶解均匀。3.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1. 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渗透性强,能快速传导至作物的各个部分,杀灭害虫。2. 本品具有速效性、低毒、持效性期较长。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2. 本品禁止与碱性物质混用。3. 本品对桑蚕有较高毒性、在桑蚕地区用药,切勿喷在桑叶上,使用时应注意安全防治。4 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 本品对鱼类有毒,剩余药剂和清洗药具所产生的废水切不可倾入湖泊河川及其他水源,应妥善处理,以免引起污染。6. 孕妇、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
中毒急救措施
1.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2. 若本产品溅到眼睛和皮肤上,应以大量清水冲洗,如不慎吸入,应移至空气新鲜处,经口误服者应立即催吐,并送医诊治,进行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应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