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唑醇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141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141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1-07
有效期至
2012-01-07
农药名称
粉唑醇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粉唑醇flutriafol95%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内吸性较强,兼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接触本品应穿戴防护衣服和手套、防毒口罩,避免吸入药剂。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工作结束后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分。2、加工车间应保持清洁整齐,注意防火,防止泄漏,防尘。加工制剂时,要保证有足够的搅拌时间,使其制剂产品混合均匀。3、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4、原药对鱼类和蜜蜂毒性较高,避免污染。清洗药衣、药械等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和水系,不要污染食物和饲料。5、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如不慎溅入眼睛,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如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干净;如有不适感觉或误服发生中毒,应速离开现场,并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密封贮存,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种子、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混放。运输时注意防高温、防雨淋,轻搬轻放,确保无破损。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