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三唑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111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111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1-04
有效期至
2012-01-05
农药名称
辛硫·三唑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三唑磷triazophos20%
辛硫磷phoxim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70-8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最佳时期:在二化螟卵孵化高峰期和1~2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施药最佳。2、本品见光易分解,田间施药最好在早晨或傍晚进行。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胃毒与触杀的作用,无内吸作用,有一定的渗透性,可杀虫卵,防治水稻二化螟有较好效果。
注意事项
1. 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喷药时应避免药液污染上述田地。3、本品对家蚕、蜜蜂、虾、蟹和鱼类有毒,应避免药液污染桑园、桑叶、蜜源植物、水源和养殖场所;施药后的田地禁止放养畜禽。4、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液与皮肤和眼睛接触。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辛硫磷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防止药液飘散到有天敌作物,保持生态平衡。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应立即送医院治疗。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