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083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083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1-04
有效期至
2011-01-04
农药名称
草甘膦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250-500克/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在杂草生长旺盛期,用清水将本剂溶解稀释后,均匀喷雾在杂草叶面上。2. 选择晴天施药,施药后4小时内遇大雨,会降低药效,应酌情补喷。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广谱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能通过植物绿色组织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可广泛用于柑橘园一年生杂草及多年生杂草的防治。
注意事项
1.施药时遵守常规农药使用规则,遇土壤钝化,宜作杂草茎叶处理。2.草甘膦为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药液漂移到邻近作物田,以免造成药害。3.本品使用时应溶解于清水,直至泡漠消失为止。不能用浊水,以免影响药效。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耕翻等。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大量吞服时应立即催吐并速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