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025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025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1-03
有效期至
2012-01-03
农药名称
氟铃·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铃脲hexaflumuron1.5%
毒死蜱chlorpyrifos8.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80-10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掌握在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爆发高峰期前施药,注意喷雾要均匀。2、夏季用药应选早、晚气温低风小时进行,睛热天气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应停止用药,预计2小时内有降雨天气请勿使用。3、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有毒,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类与苯甲酰脲类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
注意事项
1、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3、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4、本品有毒,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5、避免在烈日、大风气候下施药。6、施药时应按标签说明用药,因不同植物对此剂的敏感性差异很大。7、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8、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方法:[1]若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要用大量清水冲洗;若误服,请携带标签尽快送往医院对症治疗;[2]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