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2634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2634
首次批准日期
2007-12-10
有效期至
2010-12-10
农药名称
草甘膦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250-500毫升/亩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内吸传导性强,能通过茎叶传导到地下部分,而且在同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强。草甘膦杀草谱很广,包括单子叶和双子叶、一年生和多年生、草本和灌木等植物。草甘膦入土后很快与铁、铝等金属离子结合而失去活性。
注意事项
[1]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2]用药量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3]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4]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5]草甘膦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6]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7]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8]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9]每季最多使用2次。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到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