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2573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2573
首次批准日期
2007-12-10
有效期至
2011-12-09
农药名称
甲草胺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8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草胺alachlor48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东北:350-400毫升/亩;其他:250-350毫升/亩土壤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播后苗前或移栽前进行土表处理。
产品性能
本品微胶囊悬浮剂,施用后药效缓慢释放,持效期长于乳油、颗粒剂.其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的芽鞘吸收,根部和种子也可少量吸收.主要杀死出苗前土壤中的杂草,对已出土的杂草无效。对防治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以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 如遇干旱天气又无灌溉条件,应采用播前混土法。否则药效难于发挥.2. 施药后,如遇雨或者灌溉,有利于除草效能。3. 长期贮存后可能有分层现象,使用前摇匀即可;施用时,避免和碱性物质混合使用。4. 施用时应注意穿戴防护衣物,且勿吸烟及饮食;施用后及时清洗外露的皮肤、用过的器具和污染的衣物。5. 注意保护环境。6. 每季最多使用1次。7. 使用后容器需集中深埋处理,或交由专门收集处理部门。
中毒急救措施
1.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2. 如有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上,应立即用肥皂或大量清水冲洗;若误服中毒,催吐,对失去知觉者给予洗胃,然后用活性炭给予治疗。如在喷雾中有不适或中毒者,应立即离开现场。3. 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且儿童不易接触之处,并加锁。2.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