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溴·辛硫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2481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2481
首次批准日期
2007-11-20
有效期至
2011-11-19
农药名称
丙溴·辛硫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丙溴磷profenofos6%
辛硫磷phoxim1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60-7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稻纵卷叶螟应掌握在卵孵化高峰至2龄幼虫高峰期间对水均匀喷雾。2、夏季用药时应选择早晚气温低、风小时进行,高温睛热天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应停止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复配制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有较好的渗透性,抑制害虫体内胆酯酶,并导致神经系统中毒而死亡,能有效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使用时注意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3、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溅入眼睛和接触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或洗脸。4、本品对蜜蜂、鱼有毒,使用时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养鱼稻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要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头晕、痉挛、抽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需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