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2426微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2426
首次批准日期
2007-11-05
有效期至
2010-11-05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6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异丙胺盐glyphosate-isopropylammonium6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121-323克/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浑浊水,现配现用。2.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雾点要均匀布于杂草叶面上,不能泼浇以免影响药效造成浪费。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的作物田。
产品性能
本品是灭生性内吸传导茎叶处理除草剂。在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处理,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
注意事项
1.本品与土壤接触将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2.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浑浊水,以免影响药效。3.选择晴天施药,一般杂草在施药后一周内开始见效。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应酌情补喷。4.使用时应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用肥皂清水冲洗手脸等。5.勿用金属容器盛放本品。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翻耕、放牧等。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一般无全身中毒症状。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后,要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间不小于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2.误食本品应立即催吐,而后喝入水或牛奶,严重者立即送医,无专门解毒药,需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贮存与使用时应尽量用塑料容器。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2.本品应密封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以及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一起存放,不可与种子、杀虫剂、杀菌剂、肥料等一起存放和运输。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