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磺胺草醚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2423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2423
首次批准日期
2007-11-05
有效期至
2009-11-05
农药名称
氟磺胺草醚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磺胺草醚fomesafen25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夏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50-60毫升/亩茎叶喷雾
春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60-10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于大豆苗后杂草2-4叶期均匀喷雾处理,防除大豆田阔叶杂草。
产品性能
本品适用于大豆田防除一年生阔叶杂草,如:铁苋菜、反枝苋、豚草、鬼针草、荠菜、藜、鸭跖草、裂叶牵牛、卷茎蓼、马齿苋、龙葵、苍耳、马泡果等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选择阴天或早晚用药。2.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3.施药后器械要彻底清洗,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肆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误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2.如误服,立即携带本包装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品应存贮于通风、干燥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存放,并加锁。2、不能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