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2377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2377
首次批准日期
2007-10-17
有效期至
2009-10-17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1%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异丙胺盐glyphosate-isopropylammonium4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183-488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在杂草生长盛期喷雾效果较好。2. 大风天气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 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产品性能
本品属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对所有绿色植物均有杀灭作用,广泛适用于非耕地杂草的防治,于杂草生长旺盛期进行茎叶喷雾。
注意事项
1. 本剂属灭生性除草剂,对所有绿色植物均有杀灭作用,使用时应定向喷雾,谨防药液喷洒或漂移到作物上造成药害。2. 本剂使用时一定要用清水调制。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除草效果。3. 草甘膦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 。4. 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5. 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6. 使用过的器具应用水清洗干净后再作它用,施药后的废弃容器要妥善安全处理。7. 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无明显中毒症状,如误食应迅速催吐,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时,要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间不应少于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贮存时注意防潮。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对金属有腐蚀性,不用金属包装材料。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