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腈·三唑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2346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2346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3-03
有效期至
2009-10-16
农药名称
氟腈·三唑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1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三唑磷triazophos200克/升
氟虫腈fipronil1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80-100毫升/亩喷雾
水稻稻纵卷叶螟60-9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应在水稻稻纵卷叶螟1-2龄幼虫高峰期及水稻二化螟卵孵化高峰期施用,均匀喷雾在稻株上。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苯吡唑类新型杀虫剂氟虫腈和有机磷杀虫剂三唑磷复配而成,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
注意事项
1、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2、本品对蜜蜂高毒,故勿用于靠近蜂箱的稻田和菜地,严禁在非登记的蜜源植物上使用。3、本品对虾、蟹有毒,严禁将施用过本品的稻田水直接排入养虾、蟹、鱼的池塘或在邻近的稻田使用。稻田施药后7天内不得把田水排入河、湖、水渠和池塘等水源。4、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5、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6、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一旦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应用大量清水冲洗。2、如误服,不要催吐,并携此标签立即就医。本药剂为有机磷类三唑磷与苯吡唑类氟虫腈的混剂。中毒处理时应对症下药,可插入胃管洗胃,出现有机磷中毒症状可用阿托品解毒,苯巴比妥类药物可缓解氟虫腈中毒症状。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剂应原包装贮存在干燥阴凉和远离种子、食物、饲料、饮水、火及儿童不能触及到的地方,并锁紧,运输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