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2280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2280
首次批准日期
2007-09-21
有效期至
2009-09-21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1%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异丙胺盐glyphosate-isopropylammonium4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桑园杂草183-366克/亩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桑园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1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由草甘膦原药与异丙胺、助剂等复合加工而成,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天敌及有益生物较安全。用于防治桑园杂草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桑园杂草每季最多使用1次。[2]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3]用药量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4]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5]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柴油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除草效果。[6]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好口罩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8]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品、粮食、饲料、饮料等其它商品混放或运输。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