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2202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2202
首次批准日期
2007-09-12
有效期至
2011-09-11
农药名称
虫螨腈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虫螨腈chlorfenapyr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80-100毫升/亩喷雾
十字花科蔬菜甜菜夜蛾80-10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每茬菜最多可喷2次,以免产生抗药性,间隔10天左右。2.对于低龄幼虫期或虫口密度较低时采用低剂量,虫龄较高或虫口密度较大时采用高剂量,加水喷雾。3.只限于在登记作物上使用,应与其它不同作用方式的农药轮用。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1.虫螨腈是一种芳基取代吡咯类化合物,通过胃毒及触杀作用于害虫,在植物叶面渗透性强,有一定的内吸作用。2.本品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对作物安全,应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的甜菜夜蛾、小菜蛾。
注意事项
1.该制剂用于十字花科蔬菜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使用不得超过2次。2.不要与其它杀虫剂混用,不要低于推荐剂量的药量使用。与其它杀虫剂无交互抗性。3.该药对鱼、虾、蟹等水生动物有毒,药液不能污染池塘和河流,不要将药液直接洒到水源处。对蚕高毒,在蚕区禁用;对蜜蜂高毒,作物开花期慎用。4.使用时注意个人防护,施药期间勿吸烟、饮食,施药后应彻底清洗。5.避免药剂接触皮肤和眼睛,不要污染水源;本品对人、畜有害。
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请医生诊治。2.眼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就医。3.吸入:如过量接触,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4.口服:给患者饮大量水。该药无特殊解毒剂,应对症治疗,催吐只能在专业人员监督下进行。用手指触及咽喉后壁以催吐,口服者侧卧或俯立,以防呕吐物吸入肺部。5.中毒症状:导致腹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运时严防潮湿、日晒,不得与粮食、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混放。应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并加锁保存。2.避免将药剂贮存在高温或靠近明火处,远离热源、火源,避免冻结。,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