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2131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2131
首次批准日期
2007-09-04
有效期至
2010-09-04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1%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异丙胺盐glyphosate-isopropylammonium4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183-366毫升/亩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使用时必须用清水配药,现配现用。在杂草生长旺盛期,均匀定向茎叶喷雾。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一种内吸传导、灭生性除草剂,通过茎叶吸收,将杂草杀死。
注意事项
1.本产品为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应防止药液漂移到附近的作物上,以免造成药害。2.喷施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3.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放牧、翻耕等。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掉,也不能做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若触及眼睛、皮肤、请用大量清水冲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若误服,请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应避光、避热、远离任何火源存放,不能与食物、饮料及饲料等同储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放放,不得倒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