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丁醚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2052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2052
首次批准日期
2007-08-30
有效期至
2011-08-30
农药名称
阿维·丁醚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5.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0.5%
丁醚脲diafenthiuron4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30-4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有效成分含量高,黏附性强,请采用二次稀释法兑适量水充分搅拌后均匀喷施在作物上,在小菜蛾暴发初期使用可压低小菜蛾田间幼虫数量,在虫害严重时请缩短用药间隔期。
产品性能
1.本品由阿维菌素和丁醚脲复配而成,兼具内吸,触杀,胃毒及熏蒸功能,能够有效控制抗性小菜蛾。2.丁醚脲在紫外线照射下或在虫体内多功能氧化酶的帮助下,分解为对害虫有较强生物活性的碳化二亚胺,阻断害虫呼吸通道,使害虫僵硬死亡。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6.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
中毒急救措施
经口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