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1942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1942
首次批准日期
2007-08-08
有效期至
2009-08-08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8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48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50-75毫升/亩喷雾
水稻稻纵卷叶螟60-9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稻纵卷叶螟盛孵至2龄幼虫高峰期施药,每亩兑水50-75公斤均匀透彻喷雾;防治菜青虫时掌握在低龄幼虫发生为害高峰期施药,每亩对水40-50公斤均匀透彻喷雾。2.本品对烟草敏感,应避免接触。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害虫体内胆碱酯酶,具有胃毒、触杀及熏蒸作用。对水稻稻纵卷叶螟和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2.本品对鱼类有毒,应避免药流如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清洗喷药器皿或弃置废料时,切忌污染水源,桑园,蚕室附近禁用,蜂场附近禁用。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轻度中毒: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如药液溅于皮肤,立即用碱性肥皂洗涤。如药液溅于眼内或喷药过程感到不适(如发涩、流泪),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如意外摄入,并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急救措施: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