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氟铃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1865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1865
首次批准日期
2007-07-11
有效期至
2011-07-11
农药名称
甲维·氟铃脲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铃脲hexaflumuron10%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emamectin benzoate0.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15-3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在小菜蛾卵孵高峰或1-3龄低龄幼虫期,亩用本品15-30克兑水喷雾,喷药时注意新叶、叶片背面均要喷雾,雾滴要细并喷洒均匀。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氟铃脲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抑制蜕皮的作用。害虫接触或取食后,有效成分能抑制害虫的正常蜕皮,扰乱其正常的生长发育,同时还能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害虫停止进食,并发生不可逆转的兴奋、麻痹,最后死亡。本品剂型先进,在水中迅速崩解形成稳定的悬浮剂;有效成分能渗透到作物表皮组织,并形成有效成分贮存层,具有较长的持效期。对赤眼蜂、七星瓢虫等大多数农作物害虫天敌相对安全。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季节最多使用2次。2、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3、本品虽低毒,但使用时仍要严格按照《农药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做好安全防护,施药完毕及时清洗手、脸及其它裸露部位。4、本品对蚕、蜜蜂、鱼有毒,施药时不要污染蚕室、桑园、养蜂场、鱼塘,花期慎用,施药后清洗药械的废液不要污染以上场所。
中毒急救措施
1、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2、若皮肤沾染,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眼睛溅药,用大量清水冲洗,必要时送医院治疗。3、若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建议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必要时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密封保存在阴凉干燥处,严防日晒雨淋。2、贮运过程中,不可与食物、种子、饲料、生活用品等混放。3、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