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铵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1791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1791
首次批准日期
2007-07-05
有效期至
2011-07-05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75.7%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铵盐glyphosate ammonium75.7%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99-198克/亩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按每亩兑水30-40公斤定向均匀喷雾处理。2.药液需用清水配置,用浊水会降低药效。 3.施药后4小时内下大雨,药效会降低,要选择晴天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本品对40多科的植物有防除作用,包括单子叶和双子叶、一年生和多年生、草本和灌木等植物。草甘膦入土后很快与铁、铝等金属离子结合而失去活性。能有效防除柑橘园的杂草。
注意事项
1. 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应防止药雾漂移到附近作物,造成药害。2. 使用后的喷雾容器应反复清洗干净。3. 施药后3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4. 本品没有土壤残效作用,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面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经口中毒报道。急救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蚀性,应选择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存。贮运时必须严防潮湿、受热、日晒。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