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禾啶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1717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1717
首次批准日期
2007-07-04
有效期至
2009-07-04
农药名称
烯禾啶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烯禾啶sethoxydim1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80-10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禾本科杂草3-5叶期茎叶喷雾施药为宜。干旱严重或杂草较多时可在推荐剂量范围内适当增加药量。2.施药时间应在上午或傍晚,中午前后气温高时不宜喷药。3.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4.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5.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选择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剂,能被禾本科杂草茎叶迅速吸收,使组织坏死,可防除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只能使用一次。2.本品对单子叶作物有害,用药时防止漂移危害单子叶作物如水稻、玉米等。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低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在酸性环境下快速分解,禁止与酸性物质混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接触,应立即擦干并用大量清水冲洗;如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万一误服,无特殊解毒剂,可饮用大量水催吐,并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