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双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1679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1679
首次批准日期
2007-06-14
有效期至
2009-06-14
农药名称
杀虫双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杀虫双bisultap1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225-25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稻纵卷叶螟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对水均匀喷雾。2、施药时应确保田间有3-5厘米水层3-5天,以提高防治效果,切忌干田用药,以免影响药效。3、豆类、棉花及十字花科蔬菜对本品较为敏感,尤以夏天易产生药害,使用时应选择无风天气,以防药液飘移到此类敏感作物上。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神经毒剂,具有胃毒、触杀和熏蒸作用,昆虫接触和取食药剂后表现出迟钝、行动缓慢、失去侵害 作物的能力、停止发育、虫体软化、瘫痪、直至死亡。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间隔期为7天(早稻)或15天(晚稻)每季水稻使用次数不得超过3次。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有毒,蜜源作物花期、鱼塘及桑园附近禁用。4、开启包装物时要戴手套和面罩,防止药液溅入眼中;施用时要戴口罩,穿胶鞋和防护服,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清水洗手、洗脸、冲洗裸露的皮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体弱有病者不得接触本品。5、施药后要彻底清洗施药器具,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通过食道等引起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 多汗、瞳孔缩小,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急救措施:若溅入眼睛、沾附皮肤后,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误食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 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2.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严防光照、雨淋。3.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4.本品应“远离儿童和无关人员”并加锁。5.本品易燃,远离火源,注意防火。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