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腈·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1611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1611
首次批准日期
2007-06-06
有效期至
2009-06-06
农药名称
氟腈·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15%
氟虫腈fipronil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80-100毫升/亩喷雾
水稻稻纵卷叶螟80-100毫升/亩喷雾
水稻稻飞虱80-10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害虫发生盛期,按规定用量喷雾处理。2.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的天数6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3.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有毒,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产品性能
毒死蜱属有机磷类杀虫剂,是昆虫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氟虫腈属苯吡唑类杀虫剂,作用于昆虫神经的氯离子通道(GABA),进而阻碍昆虫γ-氨基丁酸控制的氯化物的代谢。两者在作用机制上的互补,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配制药剂时,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用量具严格按照推荐剂量秤取药剂,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搅拌药液。2.使用前,先将瓶内药液充分摇匀,然后按比例将药液稀释,充分搅拌后使用。配制药液时,应选择远离饮用水源、居民点的安全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家畜、禽误食。3.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为保护蜜蜂,应避免在开花期使用。4.各种作物收获前应停止用药。5.用药结束后,及时清洗双手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剩余药剂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 ,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措施: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搬运及运输过程中,需专门车辆运输,轻拿轻放,避免倒置,避光、防雨淋;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