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灭威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1507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1507
首次批准日期
2007-05-30
有效期至
2009-05-30
农药名称
速灭威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速灭威metolcarb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飞虱200-30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水稻稻飞虱发病期施药,按推荐用药量兑水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速效的杀虫剂,具有熏蒸和内吸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于作物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雨前雨后防治是关键,喷雾后4小时内遇雨应补施。3.在发病初期用药量可以减少,发病严重或后期时应增加用药量,高温季节应。4.使用本品应遵守一般农药安全注意事项。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手套、面罩,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避免口鼻吸入,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用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措施,如粉剂误入眼内要用清水冲洗15分钟;误食时应立即送医院治疗。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储存和运输方法
存放在通风干燥处,严防潮湿和日晒,勿与食品,饲料共同存放,避免儿童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