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1275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1275
首次批准日期
2007-05-08
有效期至
2011-05-08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75-9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卵孵盛期、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喷药防治,在害虫大发生年份,每代可连续用药2次,一般间隔7天;2、为确保防治效果,应保证水量,均匀周到喷雾;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有效成份毒死蜱可通过水基化分散,药效能得到充分发挥,本产品具有渗入穿透害虫保护层能力,并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多方式多靶位同时作用,有效防治顽固性害虫;对害虫“卵、幼虫、成虫” 各个生育阶段进行封杀,防治时间较为久长。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作物每个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4、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5、本品为液体状,开启药瓶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以免药液散溅;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无力、呕吐、抽搐、呼吸困难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酚噻嗪、利血平,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止倒置和碰撞。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