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0944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0944
首次批准日期
2007-04-19
有效期至
2010-04-19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1%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4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183-366毫升/亩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一般在杂草生长旺盛期,开花前或开花初期喷施,对水量每亩20-30升,对杂草茎叶进行均匀定向喷雾,避免接触幼树绿色部位2、天气干旱或喷后3-4小时下雨会降低药效,应酌情补喷。3、施药后3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
产品性能
本剂是一种低毒灭生性苗后除草剂,有很好的内吸传导性能,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适用于柑橘园灭生性除草。
注意事项
1.本品是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发生药害。2.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3.喷雾时要均匀周到,用药量要准确。遇干燥天气,杂草枯萎,请酌情增加用药量。4.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5.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用过此药的器具要及时清洗。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池塘、河流、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掉。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 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 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8.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属低毒产品,对眼睛、皮肤有轻度刺激作用。2、若误饮,应立即喝入水或牛奶稀释药液并达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避免高温。远离水源、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种子、化肥、食品等同储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