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0901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0901
首次批准日期
2007-04-13
有效期至
2011-04-13
农药名称
苯甲·丙环唑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150克/升
丙环唑propiconazol15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纹枯病15-2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兑水均匀喷雾,间隔10-15天再用一次,可连用1-2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属于三唑类杀菌剂苯醚甲环唑和丙环唑的混剂,具有预防、治疗作用,有较强的内吸传导能力。通过破坏病原菌体内的生物合成来杀死病菌。本品可以防治水稻纹枯病。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北方1次,南方2次。2.本品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交替使用。3.本品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5.开启包装及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防毒面具,作好安全防护,避免吸入药液、溅入眼睛或损伤皮肤。施药时不可进食或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无人体中毒的报道。急救措施: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