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0835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0835
首次批准日期
2007-04-12
有效期至
2009-04-12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8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48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飞虱65-8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在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盛期施药,亩用65-85克,兑水50-75千克均匀喷雾。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硫逐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薰蒸作用,在水稻稻飞虱若虫盛发期施药,能有效防治水稻上的稻飞虱。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或在当地植保部门技术指导下使用;2、本品安全间隔期7天,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本品对蜜蜂、家蚕和鱼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稀释好的药剂最好一次用完;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本品对烟草、瓜类、莴苣苗期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严重时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癫痫样抽搐。如中毒可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酚噻嗪、利血平。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4.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