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0830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0830
首次批准日期
2007-04-12
有效期至
2010-04-12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8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48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80-9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1-2龄幼虫前施药,即水稻分蘖期、田间出现初苞时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隔15天左右施药1次,可连续用药2次。2. 大风天或降雨前后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能防治水稻作物上的稻纵卷叶螟,宜在稻纵卷叶螟发生初期施药。
注意事项
1.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用清水配制药液,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残剩药剂、废弃包装物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以免造成环境污染。7. 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抽搐、痉挛、呼吸困难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解毒剂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