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在早、晚稻分蘖期或晚稻孕穗、抽穗期,枯鞘丛率达3%以上用药,注意喷洒作物基部和心叶。2.施药时按要求兑足水量,细雾均匀喷洒到植株叶片上,保持田间水层3~4厘米3~5天。
产品性能
本品是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机理独特,可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从而杀死害虫,主要用于水稻二化螟的防治。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鱼、虾、蜜蜂、家蚕有毒,使用时不要污染鱼塘、河流、蜂场、桑园。4.本品对棉花、烟草、马铃薯和某些豆类敏感,应慎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7.避免在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8.为减缓虫害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 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送医院对症治疗,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