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杀虫单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0423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0423
首次批准日期
2007-03-06
有效期至
2011-03-06
农药名称
阿维·杀虫单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0.2%
杀虫单monosultap29.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100-15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的二化螟的卵孵化期至2龄幼虫高峰期用药,每亩用制剂兑水50-70公斤均匀透彻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剂是由阿维菌素和杀虫单原药,与适宜的乳化剂复配而成,可有效防治水稻二化螟。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2次。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若溅及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及眼睛,及时用大量清水清洗,情况严重的应携此标签请医生进行处理。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