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氰菊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0282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0282
首次批准日期
2007-02-25
有效期至
2011-02-24
农药名称
甲氰菊酯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氰菊酯fenpropathrin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苹果树桃小食心虫750-10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使用本品时根据苹果桃小食心虫发生的规律,施药时期可掌握在果实着卵率达到1%以上时用药,有效控制期可达10天以上。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天,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拒避作用,无内吸和熏蒸作用,对苹果树桃小食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2、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手套、面罩,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避免口鼻吸入,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5、未用完的药瓶要随时盖好;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救治疗:1、对经口中毒者应立即催吐,碱性液体洗胃。2、对经皮肤中毒者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水冲洗皮肤。3、眼睛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多次冲洗,口服扑尔敏或苯海拉明等。4、如发生误服,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为有毒品,应储存于阴凉处,并远离火源、食品和水源。2、运输时使用危险化验品车辆,并按危险品运输规定运输。3、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